关于公示第六批衢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衢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我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经本人申报、项目保护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吴勤国等24名传承人申报浙江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0日,为期3天,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意见受理单位:衢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处(非遗处)
附件:第六批衢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第六批衢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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