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化县工业园区马金路10号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厂房重新拍卖的公告
浙江贝力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开化县人民法院将于在开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开化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区域环境:估价对象所处开化县工业园区马金路10号,位于开化县工业园的中心区域,园区规划面积14.94平方公里,距县城3公里,205国道贯穿园区南北,紧靠杭新景、黄衢南高速互通口,区域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园区内的各项设施也会逐步完善。2、权属状况:⑴、建筑物权属状况:建筑物权属1:房产证号:房权证开字第S0029733号,房屋坐落:开化县工业园区马金路10号,结构:钢,总层数:1-2,建筑面积:7453.24平方米,用途:工业。建筑物权属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01,建设单位:浙江贝力药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3﹟、5﹟厂房,建设地址:开化县工业园区,建筑规模:5943平方米。《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名称:浙江贝力药业有限公司5﹟厂房,建设地址:开化县工业园区,结构:框架,总层数:5,所在层数:1-5,建筑面积:3506平方米,用途:综合办公(因3﹟建筑物未建造,本次估价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⑵、土地使用权属:土地使用权人:浙江贝力药业有限公司,土地证号:开化国用(2010)第15-1801号,坐落:开化县工业园区马金路10号,地号:15-15-00-6,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21080.0平方米,其中独用面积:21080.0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08月12日。
起拍价:820万元,评估价:14010000元,保证金:123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25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6月26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前与浙江力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电话:)。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27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化县人民法院拍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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