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六春湖山地文旅开发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龙游县美丽经济幸福产业发展,助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根据衢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六春湖景区资源开发和利用有关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决定采取公开合作招商方式确定一名社会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六春湖-桃源尖山脊线为中心,北起牌楼石,南至桃源尖,位于衢州市龙游县溪口林场、庙下乡毛连里村、长生桥村、浙源里村和衢江区大洲镇外焦村、石屏村等地。具体范围以实际商定为准。
项目计划营造一站式“山地邮轮”休闲胜地,打造一个集研学体验娱乐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养、育、展”九种功能要素的组合集聚,通过科学合理开发,大幅提升六春湖景区资源开发和利用。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60亿元,分为两个主要区块(具体以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清单为准):
1.六春湖山地运动拓展区。主要包括:约1500亩户外滑雪场(8条专业滑道),约1.62万平方米室内冰雪场、交通索道等。六春湖山地运动拓展区投入约20亿元。
2.龙之游研学观光综合区。主要包括:约6000间研学休闲基地,约5000个停车位、约3.8万平方米会议中心、约130亩青少年户外研学体验园(含3个互动剧场)、约200亩亲水平台及1个户外大型水面实景展示项目、约1万平方米室内水公园、约15万平方米盆景花卉园,约1.45公里山地漂流体验项目等。龙之游研学观光综合区投入约40亿元。
上述区块除依托地上交通工具互通外,通过3条空中缆车实现区域联动。
本次公开合作招商的招商人为:浙江六春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浙江六春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浙江六春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将分别与通过本次公开合作招商比选谈判确定的合作方,就项目两个主要区块分别开展合作。具体为:
1.浙江六春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与选定的合作方,就六春湖山地运动拓展区的开发,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即项目公司),完成该区块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合作。
2.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选定的合作方,就龙之游研学观光综合区的开发,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即项目公司),完成该区块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合作。
上述两个主要区块联合招商,整体规划,分开立项、分别投资,由本次公开合作招商选定的社会投资人统一建设、合并运营。
1. 设计。社会投资人负责完成六春湖山地文旅开发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清单等的后续深化设计及图纸。
2. 投资。两家项目公司均按照注册资本1亿元、招商人与社会投资人股权比例49.9%:50.1%的模式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所需其它资金通过招商人和社会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予以明确。
3. 建设。社会投资人负责通过项目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按照设计方案承担项目全部建设任务,并接受招商人的监督。
4. 运营。项目建成后,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具体运营事项并接受招商人监督。社会投资人应承诺将其所持有的合资公司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招商人,以实现招商人控股合资公司,并能够合并合资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公开合作招商合作期为40年,其中建设期为前3年,运营期为后37年。
(一)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0万元。
(二)申请人可授权下属全资子公司参与此次招商,并由子公司负责项目具体投资、建设、运营。
(三)申请人应具有60亿元规模以上文旅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成功经验,且该文旅项目蕞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连续为正,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四)申请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申请人接受招商人拟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条款,并与招商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六)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招商人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蕞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与中选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如因中选人原因未能在3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招商人将取消中选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招商人重新组织公开合作招商。
(一)报名时间。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
(二)报名地点。浙江六春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资料获取。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六春湖山地文旅开发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清单;《投资合作协议》)。
(四)文件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五)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0亿规模文旅项目建设和运行成功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探和召开答疑会。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前,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联系洽谈、磋商。提交申请前,申请人需交纳100万元人民币的意向报名保证金,在中选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意向报名保证金转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龙游县支行
意向报名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上述指定的意向报名保证金专用账户,意向报名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招标人:浙江六春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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