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衢州等地开发区学习考察情况的报告
关于赴衢州等地开发区学习考察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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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关于赴衢州等地开发区学习考察情况的报告 关于赴衢州等地开发区学习考察处境的报告 (初 稿) 为破解拆迁安置难题,学习兄弟开发区安置房创办工作阅历, 2022年12月29日至30日,开发区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麻飞鹤率安置房创办工作相关部门和街道负责人一行11人组成学习考察组,赴衢州、兰溪、浦江和萧山经济开发区学习考察安置房创办方面的阅历与做法。此次考察日程安置紧凑,内容精广相济,学习考察期间,听取了当地的阅历介绍,实地考察了多个安置小区,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阅历,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学习考察处境报告如下 一、感受四地安置房创办,统一建房信仰倍增 本次学习考察的四个经济开发区中除萧山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外,其余三个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他们安置工作的创新理念、超前的安置规划、大手笔的安置小区创办、被拆迁户积极参与安置房创办的程度均给学习考察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先安置后拆迁”理念突出。在与四地开发区的交流议论中,深切感受到了各地对安置工作的重视以及对于加快安置速度的迫切愿望。一致认为,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正如浦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王琦副主任所说的“安置工作做不好,将极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情的发生”。 二是安置历程相近但步伐不一。综观四地的拆迁安置历程,均在走着“从‘有土’安置向公寓安置方向转变”以及“从被拆迁户自建向政府集中代建转变”的路子。目前,衢州、兰溪、浦江三地开发区的安置方式均为“有土”安置与公寓安置并存。其中,兰溪经济开发区新的安置房创办手段现已进入议论阶段,将适机取消迁建安置,建 1 造多层、小高层或高层安置房对被拆迁户举行安置。而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取消“有土”安置,全面实行公寓安置,在创办方式上也由原来的“两户联建”即“有土”安置向多层和小高层公寓安置转变,被拆迁户对安置方式转变的态度也由原来的抗拒转变为根本采纳,整体较为合意。 三是安置房创办政府扶持力度大。在安置房的创办更加是政府代建安置房的过程中,四地开发区均对安置房创办投入较大,安置房价格结算上,均赋予被拆迁户较大的优待。例如衢州经济开发区何棚安置小区,虽然管委会在拆迁时与被拆迁户结算的本金价为600元/㎡,但通过“代建”的建房实际本金约为1000元/㎡左右,与被拆迁户结算时,新屋建筑面积与旧房建筑面积相等的片面,按420元/㎡结算,新屋建筑面积超过旧房建筑面积的片面按按新屋代建本金价600元/㎡结算,政府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约补贴580余元,水、电、路等室外配套设施均由政府负责创办。 四是统一创办的安置小区品评较高。实地参观由政府统一创办的安置小区后,考察组成员均感觉不虚此行,昂扬不已。在走近衢州何棚安置小区时,一幢幢崭新的三层小洋楼整齐划一排列,淡黄色的外墙在阳光中显得更加夺目;走进兰溪沈村安置小区的一幢安置房内,宽大的空间给人以实用、安逸的感觉;萧山的市北公寓安置小区,风景美好,房屋建筑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良好 ,会所、幼儿园、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休闲广场、溪水河岸、景观绿地,将自然、建筑、人文三者有机结合,形成感受独特的公共空间。 二、分析四地安置房创办,告成阅历可资借鉴 通过学习考察,追寻四个开发区拆迁安置工作的轨迹,探寻他们的做法,更加是在统一创办安置房方面,有好多名贵阅历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2 (一)衢州经济开发区统一创办安置房做法 一是迁建安置房创办分为被拆迁户“自建”与政府“代建”两种模式,由被拆迁户自由选择。其中“代建”是由开发区管委会投入资金,以管委会下属公司为业主,按照规划统一建立安置房安置被拆迁户。 二是在安置房代建工程实施前,充分听取被拆户的观法建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被拆迁户对安置房的设计方案举行议论,征求观法并修改完善后再实施创办。例如在何棚安置小区的创办中,听取了大片面拆迁户的建议,在安置房原有根基上增设了车库,以群众得志致富后的生产生活需求。在创办过程中,由村民选出1-2名被拆迁户代表全程现场参与安置房创办过程中的质量监视工作。 三是安置用地面积按照被拆迁户的本户在册农业人口数,分为大户(6人以上)、中(4-5人)、小(1-3人)三个标准分别安置125㎡、110㎡、90㎡三种占地面积的安置房户型,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拔用地。但为激励被拆迁户选择规划区范围外安置,对选择规划区范围外安置建房的,将大、中、小户的安置占地面积分别提高到140㎡、120㎡、105㎡。 四是安置用房的价格结算手段签订拆迁协议时,政策享受新屋建筑面积与旧房建筑面积相等的片面,按开发区管委会确定的新屋基准造价600元/㎡与旧房补偿款400元/㎡结算差价;政策享受新屋建筑面积超过旧房建筑面积的片面,按新屋基准价结算;旧房建筑面积超过政策享受新屋建筑面积的片面,按800元㎡结算,结算完成后统一暂扣专用帐户用于安置房添置结算。安置房交付时,按420元/㎡结算价格,被拆迁户只需比原补偿款多支付20元/㎡就能住上新屋。 五是安置周转费按腾空后6个月计算,标准为100元/人月,单人户为200元/人月。提前签订去除协议按0.5元/㎡天,提前腾空交 3 付按l元/㎡天予以赏赐,两项合计蕞高不超过135元/㎡。 (二)兰溪经济开发区统一创办安置房做法 一是在迁建安置的方式选择上,按拆迁规模采用不同的安置手段。如15户以下的小规模拆迁,尽量选择道路边安置,根据规划由被拆迁户自建;对于整村搬迁以外的15户以上中等规模拆迁,另行划定区域,统一规划,由被拆迁户自建;对于整村搬迁的大规模拆迁,统一创办排屋式或公寓式安置房举行安置。 二是排屋式或公寓式安置房的创办由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由被拆迁村的村集体实施创办。如当地330国道改造工程涉及的沈村房屋拆迁后,由当地管委会牵头,组建“兰溪市上华街道沈村行政村经济合济社”统一创办,所在街道办事处概括负责安置房调配等任务。 三是在户型布局上,根据人均安置基准占地面积75㎡的标准,设置六种户型布局供被拆迁户选择,即(1)双联排屋建筑占地面积为75㎡、95㎡、110㎡、125㎡;(2)多联排屋110㎡、125㎡。 四是在安置房的选择先后上,采取“先拆先择”的安置政策,即被拆迁人先签订拆迁协议并腾空房屋的,该被拆迁人即可优先选择安置房。对在规定时间段内同时完成签订拆迁协议并腾空房屋的,那么采取抽签的手段。 五是在安置房户型选择上,按照“双高套”原那么确定。即首先按照“拆一还一”原那么(每拆1㎡占地面积的房屋可安置1㎡占地面积的安置房)选择确定安置房的占地面积。如被拆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不到75㎡安置时靠到75㎡,超过75㎡不到95㎡的靠到95㎡,超过95㎡不到110㎡的靠到110㎡,超过110㎡不到125㎡的靠到125㎡,超过125㎡的一律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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