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衢州智造新城区域工业用地土地评估项目
2022年度衢州智造新城区域工业用地土地评估项目
2022年度衢州智造新城区域工业用地土地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度衢州智造新城区域工业用地土地评估项目
标项名称:2022年度衢州智造新城区域工业用地土地评估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2年度衢州智造新城区域工业用地土地评估,完成自然资源部土地估计系统备案并取得备案号,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自然资源厅(或原省级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
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在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并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2、省级自然资源厅(或原省级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原件扫描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开标地点(网址):衢州智造新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蕞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3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衢州市白沙路29号欧美佳网商创业园耀华管理
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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