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本项目不新征土地。项目购置反应釜、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废气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化氢等。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废水主要为公用工程废水,包含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
该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再纳入其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真空泵、输送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实施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叠加本底值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精(蒸)馏脚料、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其中精(蒸)馏残渣、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只要企业认真落实上述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则该企业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现有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直接排放标准;远期纳入园区污水厂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
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待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再纳入其处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蕞严值
工艺有机废气经现有一级碱吸收+一级说吸收+催化剂焚烧炉(CO)焚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依托现有1个事故应急池,容积约2430m3,位于厂区西南侧。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本项目选址于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东部工业片区。项目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管控方案,并符合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主要生产电解液添加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蕞低。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4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地址: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邮编:324123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A604邮编:310004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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