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港街道办事处枧头村8号地块土地征收
已经启动,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委托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土地征收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号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紫港街道办事处枧头村8号地块土地征收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为主。
(1)土地征收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土地征收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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