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企业从受理立项年度起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开发区财政包干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外资项目(包括市外项目,下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可再延长2年。
2、企业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缴纳的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包干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外资项目、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可再延长5年。
3、企业缴纳地方税收达到30万元的,由开发区奖励3万元;每增30万元再奖3万元,以此类推。
2、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地按征地成本价优惠10%30%出让。
3、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地按征地成本价优惠10%30%出让。
1、区内生产用水价格,乌溪江以东企业工业用水价格每吨0.6元;乌溪江以西企业工业用水价格按市区用水价格优惠15%。
2、外资项目、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用电量在315千伏以上的,可享受大工业用电价格。
为鼓励出口创汇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凡出口创汇企业的各项科技研究开发费用允许税前列支;生产型出口创汇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外,每创汇1美元,开发区再奖励人民币0.03元。
企业新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品并投入生产的,由开发区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业新产品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并投入生产的,由开发区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土地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地黄种植培育技术及行业投资亩产价值分析,生熟地黄种植基地与土地资源推介
番石榴芭乐种植栽培技术及产量产值市场行情分析,番石榴种植基地与土地资源推介
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途难点问题暨大数据技术在空间规划中的应用高级研修班
【7月19日】城市更新蕞新政策解读、税务筹划、拆迁及工改项目运营实操研讨会
版权声明:本文由衢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