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清影南路2号2210室、2211室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清影南路2号2210室、2211室房地产。
龙洲街道清影南路2号2210室,权证号:浙(2018)龙游不动产权第0005693号,证载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35平方米;龙洲街道清影南路2号2211室,权证号:浙(2018)龙游不动产权第0005694号,证载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登记日期:2018年06月06日,用途:批发零售用地/非住宅,权利状态:现状,土地使用权面积:9.35平方米。权利负担信息:有抵押,抵押金额66万元。房屋委托出租,租期2017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
变卖价:204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増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及工作时间之外时间除外】。本院已委托浙江嘉泰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标的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联系,咨询看样联系电线、。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蕞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所提供的视频、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物的面积状况、户型以实际产权登记为准。本次变价应交税费计算方法及负担的主体详见附件。
如有无证建筑物及地上附属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解决,与本院无涉。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接到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领取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等,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如过户登记过程中有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则由被执行人依法负担;如涉及标的物的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与本标的物相关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7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买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衢州市柯城支行,账号:8388)。
另因案款系统升级,当日交款无法确认到账。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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