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对富顺安建工业(衢州)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件新能源汽车电机轴、热能系统控制阀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180万套件新能源汽车电机轴、热能系统控制阀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中片)东港九路以南,霞飞南路以东C-47-4#地块
建设单位:富顺安建工业(衢州)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富顺安建工业(衢州)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0万元,利用位于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中片)东港九路以南,霞飞南路以东C-47-4#地块(产权证详见附件3),规划建设4幢生产厂房和一幢办公楼一幢宿舍楼。购置国内先进的数控车床、数控加工中心、磨床、渗碳炉、回火炉、碳氢清洗设备、除油清洗一体机、焊接机、抛丸机、废油收集装置等设备;主要采用车加工、CNC加工、热处理、湿磨、清洗、抛丸、焊接装置、测试等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130万套件新能源汽车电机轴、50万套热能系统控制阀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委托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编制的《富顺安建工业(衢州)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件新能源汽车电机轴、热能系统控制阀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公司审查,确认该环评报告表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运营。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施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单位郑重承诺《富顺安建工业(衢州)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件新能源汽车电机轴、热能系统控制阀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碳氢清洗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雾回收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度不低于 15m 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渗碳工序废气(含液化气燃烧废气)经炉口燃烧器处理后经高度不低于 15m 的 DA002 排气筒高空排放;淬火炉尾气经过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 15m 的 DA003 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抛丸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隔油+气浮+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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