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2年10月21日拟对中唯精密工业(浙江)有限公司PLNP纳米抛光精密加工及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唯精密工业(浙江)有限公司PLNP纳米抛光精密加工及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中唯精密工业(浙江)有限公司PLNP纳米抛光精密加工及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项目拟建设地点:航埠镇刘山路3-1号
建设单位:中唯精密工业(浙江)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环评单位: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0776.96万元。租赁柯城区航埠镇刘山路3-1号地块中宝科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房7000平方米。采用纳米抛光、清洗等生产工艺;购置PLNP纳米抛光(杯壶)自动化生产线、PLNP纳米抛光(医疗器械)自动化生产线和PLNP纳米抛光(五金园林工具)自动化生产线、清洗线等设备,形成年抛光精密加工3000万只杯壶类、200万套医疗器械类、1000万只五金园林工具的生产能力。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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