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9年度大科创专项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近期,我局针对2019年大科创专项政策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在收到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市科技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进行集中学习,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密组织实施整改。分管副局长迅速召集各处室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进行了集中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
(一)规范评审过程。针对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不规范的问题,在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过程中,我局委托专业从事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业务第三方机构,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要求和流程组织实施。专家评审的原始资料全部带回并进行扫描,制作成业务档案,予以妥善管理。
(二)及时组织审计。针对企业2019年申请2018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时,研发费用未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问题,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2018年度研发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从今年开始,我局要求企业申请年度研发费用补助时,均要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今后,我局还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发放的研发补助经费进行抽查。
(三)精准调整政策。我局将重大研发项目补助政策,在新修订的大科技政策操作细则(衢经信转升〔2019〕107号)中,改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发投入预算在3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按专家评审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研发投入预算总额的25%且蕞高300万元(含)的补助。”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研发项目的监管,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明确的项目研发投入预算、研发任务、主要指标等进行验收。
(一)修订完善大科创专项政策。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对大科创专项政策中涉科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停止执行政策6项。特别对操作细则进行了认真修改,进一步明确了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事前补助,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研发投入预算总额的25%且蕞高300万元(含)的补助。下一步我局将出台大科创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经费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二)修订完善项目经费管理。修订完成了《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内部管理规定》,对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资金下达、服务监管、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形成工作闭环,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启动了《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评审、监管、验收等具体内容;启动了《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补助经费拨付、使用、管理等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衢市科领办〔2020〕2号),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起草了《衢州市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多措并举,促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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