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衢江区旧城改造—樟潭古埠未来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2021年6月18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发布《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衢江区旧城改造—樟潭古埠未来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截至2021年7月17日,房屋征收部门共收到书面意见2份,合计收到意见24条(意见有重复),现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相关问题答复情况及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予以公告。
2.关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确认问题
3.关于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补偿结算问题
4.关于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问题
5.关于配合房屋征收调查、评估奖励;按期腾空搬迁奖励;货币化安置奖励;购房补助标准问题
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问题,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答复:根据《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二)关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确认问题
答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三)关于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补偿结算问题
答复:根据《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价差。非住宅房屋(商业):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值结算。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价值按市场评估价确定,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以下产权调换房屋结算优惠:①等面积部分结算优惠:产权调换房屋面积等同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不含“住改商”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下浮20%结算;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取消结算优惠。②电梯公用部位结算优惠:电梯公用部位面积的金额不计入安置用房总价,电梯公用部位面积仍按规定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③托底增购面积结算优惠: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60㎡的,可增购至60㎡户型,增购部分按市场评估价下浮20%结算;经联合确认小组认定“住改商”的被征收房屋,符合享受托底增购面积结算的,托底增购面积中“住改商”部分不享受下浮20%结算优惠;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取消结算优惠。同一被征收人(含共有人)在此次征收范围内有二户以上合法住宅房屋的,只能享受一套房屋托底增购面积结算优惠。
(四)关于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问题
答复:根据《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衢政办发〔2019〕25号等文件内容,被征收房屋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有相应的计算标准。
(五)关于配合房屋征收调查、评估奖励;按期腾空搬迁奖励;货币化安置奖励;购房补助标准问题
答复:根据《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衢政办发〔2019〕25号等文件内容,被征收房屋配合房屋征收调查、评估奖励;按期腾空搬迁奖励;货币化安置奖励;购房补助有相应的奖励标准。
答复:本项目补助和奖励所指“户”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一证为一户;以上补助和奖励所指“户”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一证为一户;持有共有权证的,按一户认定;一证中房屋有多种用途的,仍按一户认定;同一产权人的住宅房屋、架空层(储藏间)、车库等分别单独持证的,仍按一户认定;公房以租赁合同为依据,一份合同认定为一户;经联合确认小组认定为合法建筑的,一份《未登记房屋现场认定表》认定为一户。
答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即评估方法由评估机构依其专业独立自主选用。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一)补偿方案头部条征收范围修改为“衢江区旧城改造—樟潭古埠未来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开元路、南至信安大道、西至茶苑路、北至衢江。具体以2021年5月25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衢江区旧城改造—樟潭古埠未来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二)补偿方案第四条关于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等面积部分结算优惠修改为“产权调换房屋面积等同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不含“住改商”面积)按市场评估价下浮20%结算;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取消结算优惠。”
(三)补偿方案增加子女就学相关规定即“被征收人凭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审核证明以及相关户籍证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子女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五年内可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学区或产权调换房屋所在学区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具体内容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发布的《衢江区旧城改造
—樟潭古埠未来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衢江区旧城改造—樟潭古埠未来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修改情况的公告_2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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