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区经济发展需要,牵头研究拟定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拟定全区国内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性招商引资的协调、督查和考核;负责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项目的统一宣传,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国内重大招商活动以及合作项目推介活动,协调督促重大洽谈项目的进度及合作项目的实施,参与国(境)外的重大招商活动;开展国内合作交流、招商引资情况的调研、统计和收集整理发布各类信息;编制全区合作、招商项目册,建立合作、招商项目库及重点客商名录库、工作网络。
3.负责全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拟订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并做好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参与全省性的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国内区域合作交流活动;负责做好“政府招商网”的规划、建设、维护。
4.负责外县(市、区)来区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联系、备案、服务工作;承担来区投资企业投诉、联系、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区外来企业联合会、衢江区在外企业人员联合会、商会和老乡会的业务联络指导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市、县(市、区)有关合作交流代表团(组)的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区领导对外地、市、县(市、区)有关合作交流工作出访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6.组织或参与衢江区到外地,外地来区举办的产品展销、展示、经贸洽谈活动。
7.负责全区国内合作交流(招商)系统的行业指导。
8.负责本区企事业单位到外地设立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联络、服务工作。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部门预算仅包括:衢州市衢江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4年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94.02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94.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78万元,增长21.5%,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4.02万元,占100.0%。
(三)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94.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78万元,增长21.5%,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8.87万元,占37.1%;日常公用支出48.55万元,占4.9%;项目支出576.6万元,占58.0%。
(四)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4.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94.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2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4.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78万元,增长21.5%,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8.58万元,占8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78万元,占4.7%;卫生健康(类)支出24.84万元,占2.5%;住房保障(类)支出43.82万元,占4.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7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业务经费(福利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525万元,主要用于驻外招商联络处工作经费和招商引资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1.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51.6万元,主要用于区商贸物流项目专班经费和老干部医疗(慰问)保障项目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2万元,主要用于5位退休干部福利费和活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1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
公用经费4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3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1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4年未报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客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024年衢州市衢江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2万元,增长41.3%,主要是人员新增。
2024年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4年衢江区经济技术协作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76.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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