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中心城区全旺镇土地利用总体综合规划
衢江区中心城区全旺镇土地利用总体综合规划doc
文本衢江区全旺镇人民政府头部章计划总则头部条计划目标第二条计划依据第三条计划标准第四条计划期限第五条计划范围第六条计划基数第二章土地利用现实状况第七条土地利用结构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第三章计划目标和控制指标第九条计划总体思绪第十条计划控制指标第十一条计划具体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2第十二条基础标准12第十三条农用地结构调整12第十四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4第十五条未利用地结构调整16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7第十六条构建土地生态屏障17第十七条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用地17第十八条优化城镇用地布局18第十九条协调布局基础设施用地21第六章耕地和基础农田保护计划22第二十条耕地和基础农田保护目标22第二十一条耕地占补平衡23第二十二条基础农田调整23第二十三条标准农田占补23第二十四条完善耕地和基础农田保护制度24第七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改计划26第二十五条计划标准26第二十六条村庄用地现实状况27第二十七条村庄发展导向28第二十八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改目标29第二十九条村庄用地计划30第三十条关键区域和关键项目31第三十一条相关方法保障31第八章低丘缓坡开发计划34第三十二条开发利用标准34第三十三条开发目标任务35第三十四条开发利用关键区域35第三十五条开发利用保障方法35第九章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38第三十六条建立计划实施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评制度38第三十七条推进土地市场化进程,优化配置土地资源38第三十八条严格准入条件,引导项目向工业功效区集中38第三十九条挖掘存量用地潜力,提升集约利用总体水平39第四十条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改,促进农居点集聚39第十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40第四十一条土地用途分区类型和划定标准40第四十二条基础农田保护区41第四十三条通常农地域42第四十四条林业用地域43第四十五条城镇建设用地域44第四十六条村镇建设用地域44第四十七条风景旅游用地域45第四十八条其它用地域46第十一章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8第四十九条空间管制分区类型48第五十条严禁建设区48第五十一条许可建设区49第五十二条有条件建设区50第五十三条限制建设区51第十二章计划实施和管理方法52第五十四条完善计划实施制度52第五十五条法规方法53第五十六条行政和管理方法53第五十七条经济方法54第五十八条社会方法55第十三章附则56第五十九条计划结果组成56第六十条计划实施日期和效力56第六十一条计划实施56表F1全旺镇计划关键控制指标表57表F2全旺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8表F3全旺镇耕地保有量计划平衡表59表F4全旺镇计划关键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60表F5全旺镇村庄人口、用地计划表62表F6全旺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63表F7全旺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关键项目计划表65表F8-1全旺镇关键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表(浙江省计划关键项目)68表F8-2全旺镇关键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表(衢州市计划关键项目)69表F8-3全旺镇关键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表(衢江区计划关键项目)70表F8-4全旺镇关键建设项目用地计划表(全旺镇计划关键项目)71表F9全旺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关键区域计划表73表F10全旺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74表F11全旺镇基础农田保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76表F12全旺镇基础农田保护区地块记录表77表F13全旺镇新增建设用地地块记录表95表F14全旺镇近期整理、复垦、开发关键项目计划表98表F15全旺镇土地复垦不定位量平衡表99表F16全旺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统计表100《衢江区全旺镇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修编(20XX-20XX年)》同意实施以来,在切实保护耕地尤其是基础农田和标准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用地、增强依计划用地管地意识、改善土地生态条件等方面发挥了至关关键作用。伴随经济社会发展,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已难以适应该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也不符合新形势下土地管理新要求和新理念,加之计划期限立即到来,迫切需要进行计划修编。为落实和实施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爱、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础国策,满足全旺镇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要求、《衢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计划(20XX-2020和《衢州市衢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计划(20XX-2020年)》总体要求和上级下达计划控制指标,结合全旺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衢江区中心城区(全旺镇)土地利用总体计划(20XX-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作为实施性计划,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是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计划目标和用地布局关键,是本乡镇土地利用关键指导文件和土地管理基础依据。《计划》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含有法律效力,辖区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和实施本《计划》。头部章计划总则头部条计划目标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耕地、合理保障发展,全方面建设友好社会,确保全旺镇国民经济连续、稳定、协调发展,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镇范围内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提升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制订本计划。第二条计划依据(一)法律法规《浙江省城镇计划条例》;(10)《浙江省地质灾难防治条例》;(11)《浙江省实施〈中国土地管理法〉措施》;(12)《浙江省公益林管理措施》;(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二)技术标准其它相关技术标准。(三)指导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XX〕1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加大统筹城镇发展力度深入扎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若干意见》(中发〔20XX〕1国务院《相关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国发〔20XX〕28国务院《相关加强土地调控相关问题通知》(国发〔20XX〕31国土资源部《相关深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XX〕17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相关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编制指导意见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51第43号令);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相关划定基础农田实施永久保护通知》(国土资发〔20XX〕167(10)国土资源部《相关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结果核查工作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8(11)国土资源部《相关深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通知》(国土资发〔20XX〕28(12)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通知》(浙政发〔20XX〕37(13)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通知》(浙政发〔20XX〕20(14)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切实推进节省集约利用土地若干意见》(浙政发〔20XX〕3 (15)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通知》(浙政发〔20XX〕33 (16)######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 见》(浙委办〔20XX〕1 (17)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加紧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改项目标通知》(浙土资发〔20XX〕14 (18)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相关印发〈浙江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审查措施〉》(浙土资办发〔20XX〕 35 (19)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相关印发〈浙江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电子数据结果上报要求〉和〈浙江省县级土 地利用总体计划数据质量检验规则〉通知(浙土资办发 〔20XX〕46 (20)######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相关加紧转型升级推进工业新飞跃若干意见》(衢委发〔20XX〕1 (21)######衢州市委《相关印发孙建国同志在市委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线)######衢州市委办公室《相关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改工作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衢委办〔20XX〕 72 (23)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做好全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计划(20XX-2020 年)修编工作通知》(衢江区政办发 〔20XX〕39 (24)其它相关文件。(四)相关计划 《衢州市衢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初步设想》; 《衢江区村庄布点计划(20XX-2020)》;(10)《衢州市衢江区地质灾难防治计划(20XX-20XX)》; (11)《衢州市衢江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计划》; (12)《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城镇总体计划修编(20XX-2020)》; (13) 《衢江区全旺镇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修编(20XX-20XX (14)其它相关计划。第三条 计划标准 (一)依法编制标准。计划编制遵照《中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二)上下结合标准。计划和区级计划同时编制,计划目标、关键计 划指标等符合上级计划要求,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足和《衢州市衢 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计划(20XX-2020 年)》相互反馈、上下衔接。 (三)因地制宜标准。依据全旺镇实际情况确定计划目标、计划方案 和实施方法,处理本镇关键土地利用问题。 (四)相互协调标准。计划编制中和城镇计划、生态保护计划等计划 相衔接。 (五)公众参与标准。在计划编制中,土地利用重大问题和关键用地 布局决议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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