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50元让职工多一份“医”靠和保障
凡已参加衢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形式集体参保。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单位的参保职工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的80%。在职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须全体参加。
保障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参保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职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经职工基本医保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扣除起付线%给付保障金,全年累计蕞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
参保职工发生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采用医保卡“一站式”结算方式。即:参保职工出院时凭医保卡与医疗机构结算费用时同步实现工会医疗互助报销。
互助金由参保单位工会按每人每年50元收取,按统一缴入指定账户,凭缴款单或转账凭证换取发票。
(一)对2023年度参保职工在100人以上、且单位报销率低于50%的参保单位(以一个社保编码为一个单位),2025年度续保时,给予下降20%保费的优惠(按每人每年40元收取,名单见附件3)。
(二)对于参加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非公企业按照参保人数给予相应补助。具体为:
1.参保人数为1-99人的,给予参保对象7元/人的补助;
2.参保人数为100-299人的, 给予参保对象12元/人的补助;
3.参保人数为300-499人的, 给予参保对象13元/人的补助;
4.参保人数为500人以上的, 给予参保对象15元/人的补助;
已经享受头部条款优惠政策的非公企业,同等享受第二款的补助政策。
互助金统一交入指定账户,凭交款单或转账凭证换取发票。收款单位全称:衢州市职工互助保障会江山
开户行:交通银行衢州分行账号:324480060
参保时各单位工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相关EXCEL申请表(内含Sheet1衢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请表和Sheet2参保职工名册)并加盖工会公章。
(二)相关表格企业请到江山市职工医疗互助文件中下载,机关、事业单位请到浙政钉江山市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群文件中下载。参保单位填写完整后请登录衢州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系统(网址)上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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