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审计局关于审计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衢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4日起,对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预算执行相关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审计时间范围自2024年1月起,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5年3月4日起。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市审计局联系,举报电话;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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