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衢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贺辂亭村等8个村农民建房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你市上报的《衢江区全旺镇贺辂亭村等个村农民建房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调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

  同意衢江区全旺镇贺辂亭村、柴公岗村、岩头村、红岩村、官山底村、虹峰村、虹桥村、里舍村等8个村农民建房项目使用《衢江区中心城区(全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中预留的0.622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0.5536公顷基本农田指标;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市应督促衢江区全旺镇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抄送: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