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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衢州市区3幅地块将在网上拍卖出让

  原标题:12月3日,衢州市区3幅地块将在网上拍卖出让

  12月3日,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南湖广场北侧地块)位于劳动路以北、蝴蝶路以南,面积26.7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南湖广场西侧地块)位于劳动路以南、荷花中路以西,面积44.1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衢州市西区G2-1地块)位于九华中大道以南,锦西大道以东,面积46.2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17824㎡且≤26736㎡,其中居住建筑面积≤23136㎡,商业建筑面积≤3600㎡;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38177㎡且≤52860㎡,其中居住建筑面积≤39000㎡,商业用房≤13860㎡且≥9000㎡;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30810㎡且≤61620㎡,其中商服用房≤3300㎡。

  1.受让人须按照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中的总平布局、户型设计、建筑外立面要求进行深化设计,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组织部门联审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报批、建设。

  2.出让地块内须建设回购商品房,回购商品房由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回购,回购商品房回购单价均为6500元/平方米(含办理产权证的办证费、契税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的税费)。回购房回购的其他相关约定详见各出让地块《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

  3.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约8897平方米,回购商品房套数约为99套(其中60平方米户型14套、70平方米户型22套、80平方米户型37套、90平方米户型11套、100平方米户型7套、110平方米型3套、120平方米户型4套、商业1户500平方米)。

  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约30350平方米,回购商品房套数约为303套(其中80平方米户型89套、90平方米户型114套、100平方米户型34套、110平方米户型25套、120户型21套,130户型19套、商业1户240平方米)。

  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约28650平方米,回购商品房套数约为287套(其中80平方米户型106套、90平方米户型96套、100平方米户型32套、110平方米型11套、120平方米户型19套、130平方米户型22套、商业1户600平方米)。

  4.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限商品房住宅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7000元/平方米、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限地下车位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5万元/个。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限商品房住宅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8000元/平方米、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限地下车位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5万元/个。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限商品房住宅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23000元/平方米、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4200元/平方米、限地下车位蕞高销售成交单价为15万元/个。

  5.出让地块的储藏间、地下室停车位与回购房数量必须做到1:1:1配置,储藏间、地下室停车位由回购户自愿购买,对回购户须限价销售,每户回购房产限购1间储藏间及1个地下室停车位。衢市储(2019)11号、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储藏间限价3800元/平方米、地下室停车位限价10万元/位(车位使用面积不大于15平方米,若大于15平方米回购户补差价);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储藏间限价4000元/平方米、地下室停车位限价10万元/位(车位使用面积不大于15平方米,若大于15平方米回购户补差价)。

  6.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的酒店须由受让人整体自持五年。

  7.衢市储(2019)11号出让地块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衢州市南湖广场北侧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一个月内支付已产生的设计、地勘等前期费用2033382元(以蕞终结算价为准)。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衢市储(2019)12号出让地块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衢州市南湖广场西侧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一个月内支付已产生的设计、地勘等前期费用3245587元(以蕞终结算价为准)。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衢市储(2019)13号出让地块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衢州市西区G2-1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一个月内支付已产生的设计、地勘等前期费用3449171元(以蕞终结算价为准)。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8.出让地块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开发建设(对全装修不作要求)。

  责任编辑 姜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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