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的通知》(浙环函〔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号)相关文件要求,衢州市已完成全市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与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
衢州市25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明细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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