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浙江衢州市
衢州市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上游,金(华)衢(州)盆地西端,南接福建南平,西连江西上饶、景德镇,北邻安徽黄山,东与省内金华、丽水、杭州三市相交,素有“四省通衢、五路总头”之称。衢州下辖一市二区三县,土地总面积8841平方公里,总人口251万。衢州市以山地丘陵为主,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境内河流绝大部分属钱塘江水系,面积达8332.6km2,属长江鄱阳湖水系的流域面积515.8km2,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71.5%,丘陵山地的土壤主要是红壤、黄壤、紫色土、石灰岩土、粗骨土、石质土等。全市以山地丘陵为主,按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衢州市属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丘陵红壤区,主要分布在南部低山丘陵区,表现形式主要是坡面侵蚀,亦有浅沟侵蚀及小切沟侵蚀。根据2010年浙江省水土保持公报成果,全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940.9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0.63%。
衢州历史悠久,春秋时属越国的姑篾地,战国时属楚地,秦时属会稽郡。唐高祖武德4年(公元621年)设衢州,为衢州建州之始。1949年5月4日至7日,衢州各县相继解放,于衢县设衢州市,并设衢州专员公署,辖衢、龙、常、开、江、遂昌六县和衢州市。1985年5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金华地区建制,衢州升为省辖市,辖5县(市)1区。2002年6月,衢州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消衢县,设衢江区。2011年衢州市下辖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等1市2区3县,共105个乡(镇、街道),总人口252.55万人;其中衢州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140平方公里,人口37.78万人。
衢州市降雨量大而集中,地表径流大,暴雨频繁为土壤侵蚀提供了原动力;作为山丘区,山高坡陡,从而加剧了径流对地表土壤的冲刷侵蚀作用;且衢州市属丘陵红壤区,土壤粘重,土质板结,渗透力差,通气性不好,土壤抗蚀能力弱,容易遭受侵蚀;原始植被遗存很少,现有植被主要是常绿针阔叶次生林、松灌残次林、灌木小竹丛、草灌丛及人工林,森林结构中针叶林多、阔叶林少,林种结构单一,纯林多、混交林少,降低了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人为活动作为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外部条件,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人为活动可以通过改变局部坡度、截短坡长、改善土壤条件、增加植被覆盖、修建防护工程等方式抑制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另一方面,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将加剧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从发生水土流失的土地利用类型看,坡耕地和园地由于农业生产活动频繁,水土流失强度大,所带来的危害也较为严重,是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从发生水土流失的土地坡度看,水土流失面积大部分分布在人类生产活动较为集中的25°以下的区域,且在坡度相对较大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5°~25°之间。根据2010年浙江省水土保持公报成果,全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940.91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0.63%。
自1985年撤地建市后特别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衢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水土保持作为衢州生态建设的主体工程、江河整治的根本举措、山区发展的基础支撑,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先后通过“钱塘江中游‘三江’治理工程”、“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衢州”、“浙江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钱塘江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执法”和“钱江源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等有效载体,实现了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常山县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柯城滨江等4条小流域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进入新世纪,衢州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建设“生态市”的目标,并将“生态环境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生态建设为全省多做贡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既定方针,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与经济互促共赢之路。2005年,衢州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创建活动”,并于2006年成为浙江省唯一的两个“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之一。随后,衢州市又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城市新区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区试点等为抓手,着力巩固和提升“水土保持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并于2011年全面启动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面融入衢州幸福乡村建设、城市能级提升和经济转型升级中,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工程。
(一)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取得新进展。衢州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不断强化城市建设水土保持管理,不断推进城市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创建以来,衢州城区共完成产业集聚区水土保持专题方案(规划)2个,编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4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41个,方案编报率、设施验收率分别提高到100%和97%;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费2.37亿元,拦挡弃土弃渣量近580万立方米;城区共新建(改造)水土保持设施(绿化)100.52余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增至464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2.46%;城区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7.31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至5.22%;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的天数每年上升至358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8.08%,出境水水质始终保持100%达标。
(二)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有了新提高。衢州市深受儒家文化熏陶,有着深厚的生态文化底蕴。多年来,特别是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衢州市更加注重以精彩纷呈的活动载体来传承、弘扬生态文化精髓,以保障水安全、营造水景观、塑造水文化为出发点,精心组织“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日”、“水土保持宣传月”、“保护母亲河”等大型宣传、纪念、专题活动,利用“水保之声”、“行风热线”、“天天早知道”等专题专栏,广泛传播水保知识,倡导水保行为,“水保为大家、水保靠大家、水保成果大家共享”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据衢州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办公室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衢州市民对水土保持重要性的知晓率达88%,对本市开展创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的群众支持率达90%。
(三)城市生态环境面貌得到新改善。结合“多城联创”和“四边三化”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衢州城市生态环境面貌不断改善,处处呈现了“城在林中、房在树中、人在绿中、城水相依”的优美人居环境。据统计,目前衢州城区共建成森林水岸152.1公里,水岸绿化率到94.8%,市民公园等大型城市绿地和生态林带共种植乔木树种1500多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高达13.07平方米,市民出门不超过500就能进入公园休闲绿地。大面积的城市森林和绿地,有效缓解了城市的热岛效应和浑浊效应,净化了城市空气,据监测衢州城区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达827个/立方厘米。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不仅造福了当地人民群众,也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游客前来休闲度假。衢州市还因此被评为“2011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之一。
(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衢州市将水土保持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少扰动、少损坏、少排弃,多绿化、多保留、多利用”的原则,实现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新提升。截至目前,衢州城区全部按照“因地制宜、顺势就坡”的思路进行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均按照要求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专题方案(规划),累计设置土石方中转场6个、建筑垃圾填埋场1个,利用原地形地貌建设景观11处,建成生态河道水系100余公里,新增公共用地透水性铺装5万余平方米。经测算,通过加强水土保持管理,衢州城区累计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量6000多万立方米,土石方挖填频次和搬运距离大幅度减少,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也由原来的290 吨/(平方公里?年)下降至156吨/(平方公里?年),城区呈现出了“城绿、水清、流畅、景美”的新景象,据测算每年因此直接减少城市建设和管理支出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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