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原标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18年8月14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坡地村镇项目2017(1-17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拍卖地块的拍卖申请(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石梁镇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专营公司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8年8月13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坡地村镇项目2017(1-173)号地块拍卖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9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1.项目系坡地村镇项目,需按照“依山而建、点状供地、垂直开发”的要求开发建设,建筑风格需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
2.土地价格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成本费用、国有农用地租金、外围农用地流转费用。国有农用地持有主体为石梁镇政府,国有农用地及外围流转农用地应在土地拍卖出让后、出让合同签订前与持有主体签订租赁、流转协议,并以此作为签订出让合同的依据。农用地租赁及流转期限原则上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一致。
3.项目地块内商业不得分割转让,并需竞得人承担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含住宅部分)。
4.项目地块至少保留30%的住宅(地上计容面积)在商业部分全部竣工验收后方可销售。
5.项目地块内坚决杜绝大开挖、大平整、大清表等破坏生态坏境的施工行为,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等具体措施。
6.项目地块配套道路、上下水、用电配套工程均在2019年底前建设完成,以满足出让项目竣工使用需要。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柯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原衢州市农业大楼)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5-237号(咨询电线)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注: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坡地村镇项目2017(1-173)号地块,其中1至172 号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173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餐饮、旅馆业)。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商业(住宿餐饮)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3。
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规条字[2018]09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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