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亩均产出”让工业用地多“产金”
记者从晋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了解到,晋宁区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提高“亩均产出”促进晋宁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建立健全“亩均产出”综合评价机制和要素优化配置机制,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调结构、促转型、增动能,促进园区资源高效利用。
《实施方案》明确,在晋宁区工业企业中开展“亩均产出”提升专项行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独立供地规下工业企业中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定完善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形成低效工业企业退出机制和低效土地盘活机制。至2025年,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进一步形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亩均经济贡献力显著提升,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达34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211亿元。
如何对工业企业进行评价?怎样看待“亩均”?怎么提高产出?《实施方案》给出了答案。
在建立健全“亩均产出”综合评价机制方面,将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重要指标,对晋宁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单独供地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以省级产业园区的产出效益要求,即投资250万元/亩、产值350万元/亩、税收20万元/亩为企业评价的统一基准值。以亩均税收、亩均产值、亩均投资、亩均能耗4项指标作为评价体系,并根据评价分值确定4类企业:优先发展类(A类)、鼓励提升类(B类)、帮扶升级类(C类)、倒逼整治类(D类)。建立健全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在资源配置上按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D类严格限制的基本原则,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等级高的企业倾斜,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对4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用能政策、土地使用政策、水价政策、企业融资政策、扶持政策。对C、D类企业实行年度用能总量控制;对“亩产效益”较好的A、B类企业,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A、B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A类企业优先给予财政资金、人才引育、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对B、C类企业相应递减政策扶持;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府有关财政性奖励政策。
《实施方案》显示,要按照“支持A类企业引领发展、鼓励B类企业提升发展、限制C类企业外延发展、倒逼D类企业提质转型或转移”的原则,运用评价结果,精准施策。
对A类企业,叠加多种鼓励扶持政策,激发企业潜能,提高产能扩大投资;对B、C类企业,深入对其营业收入、产值、税收等进行综合分析,分期、分类制定提升帮扶计划;对D类企业,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倒逼企业提升改造。依法依规关停落后淘汰产能,依法整治无证无照、超标排放及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低散乱”企业。对不具备条件和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停。
加大工业园区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工作力度,同时精准招商选资,招引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新兴企业,兼并和重组低效企业;鼓励A类企业及有一定市场和品牌基础,但规模小、资金不足的企业,通过股权优化等方式提高造血功能,提升规模化水平;被评定为C、D类企业的原则上不得安排新增用地;对资不抵债、长期停工停产的D类企业或经营困难转型无望的C类企业,建立司法、金融机构、国资、园区、财政等多部门共商共处机制,建立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池,以拍卖、收购、购买债务包等多种方式收回资源后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实现资源再配置。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全区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职责分工,做好企业指导、监管服务,实现全链条、闭合式管控,完善部门联动,持续跟踪问效。对列入评价的企业,达到提升达标进档条件的进档;下滑态势明显或有环保、生态、征信等问题的,视情况退档。新投产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及时更新,优进劣出。记者冉光雯报道
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转型升级发展成效明显,总得分在综合评价企业中排名前20%的企业;
是指资源占用产出较高、经营效益较好,发展水平可以进一步提升,总得分在综合评价企业中排名前20%—50%的企业;
是指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综合效益不佳,需要重点帮扶、引导升级,总得分在综合评价企业中排名前50%—85%的企业;
是指综合效益差,需倒逼整治的企业,即参与评价企业中除A、B、C类外的所有评价企业,一律列入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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