蕞高奖励1000万元!衢州智慧新城招商新政发布!
今天下午,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举行招商新政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服务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政策涉及批发、零售、餐饮、教育、信息传输等各大行业。其中,总部企业落户项目奖励蕞高可达1000万元。
注册且税收计缴(包括税收贡献)在智慧新城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
1.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
2.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
3.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0万元及以上;
2.教育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
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
4.卫生和社会工作,其中卫生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社会工作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
1.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入统计库的且连续 2年在库、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类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2 万元。
2.对新达到规模以上企业,自企业入库年度起,给予10000 元/年的财务代理服务费补贴,期限为3年。
3.对新达到规模以上企业,自升规入统之日起3 年内,企业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的,年地方综合贡献达到 5万元以上(含)的,按企业地方综合贡献的 60%—95%给予奖励。
对年缴纳税收10 万元以上的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以本企业 2019 年实际缴纳税收为考核基数,年地方综合贡献增收额达到 5 万元以上(含)的,按企业地方综合贡献额增收部分60%—80%给予奖励,期限为3 年。
①培育发展一批商贸龙头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1 亿元、3 亿元、5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 10万元、2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档的给予级差奖励。
②引导发展文化产业。对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万元、5000万元、8000 万元的,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档的给予级差奖励。
③鼓励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万元、5000 万元、8000 万元的,分别给予5 万元、10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档的给予级差奖励。
④促进现代物流业、货运代理业发展。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 1 亿元、2 亿元、3亿元的物流企业、货运代理企业,分别给予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档的给予级差奖励。
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和本地成长型总部企业,年地方综合贡献达到 1 亿元以上的(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
年地方综合贡献 5000 万元以上(含)不足 1 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800 万元;
年地方综合贡献 2000 万元以上(含)不足 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
年地方综合贡献 1000 万元以上(含)不足 20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企业首次享受补助后 3 年内,如年地方综合贡献达到上一台阶的,则按进档给予级差奖励。
①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自升规入统之日起 3 年内,企业营业收入逐年增长的,年地方综合贡献达到 5万元以上(含)的,按企业地方综合贡献的 60%—95%给予奖励。
②经认定的本地成长型总部企业,对年缴纳税收 10 万元以上的在库规上服务业企业,以本企业 2019 年实际缴纳税收为考核基数,年地方综合贡献增收额达到 5 万元以上(含)的,按企业地方综合贡献额增收部分 60%—80%给予奖励,期限为3 年。
对总部经济企业的“两高”人才(即企业副总总监以上、副高技术职称以上),个人年度地方综合贡献1 万元以上(含)的,按其当年地方综合贡献的 100%给予生活、工作等补助,期限为3 年。
树立典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开展智慧新城服务业企业贡献奖评选,对获奖企业进行奖励。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衢州市智慧新城创新创业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在衢州市智慧新城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入驻公办和衢州市智慧新城范围内的数字经济企业。
公办园区为企业提供办公场所,按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的从业人员人均不超过10平方米控制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平方米。
自企业入驻公办园区起前三年,按照“先交后补”方式,根据企业项目人才质量、地方综合贡献、绩效规模等因素,经综合评估后,按照入园企业实际交纳房屋租金的20%-100%给予租金补助。
对国内外知名数字经济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全国电商百强企业等),在衢州市智慧新城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研发机构,注册之日起3年内注册资金实际到位1500万元以上(含)且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建立种子(天使)基金,支持数字经济初创型项目孵化,可给予每个项目蕞高100万元的种子(天使)基金支持。
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30万元以上且占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的,按研发投入总额的5%给予补助;3年内对其研发投入比上年度的增量部分,按增量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蕞高补助金额300万元。
企业自注册成立起年度地方综合贡献10万元以上(含)的,对企业前三年按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予以80%奖励,后两年按地方综合贡献额50%予以奖励。自企业注册成立起三年内,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副总以上及技术总监、财务总监、市场总监)和技术人才(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年度地方综合贡献1万元以上(含)的,按个人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予以100%奖励。
引进自注册之日起12个月地方综合贡献达50万元(含)以上的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VR/AR/MR)高端软件、数字文化等数字经济服务业项目,按地方综合贡献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蕞高至100万元。
上述政策范围内,涉及同一事项按不重复、就高原则享受政策。对特别重大项目、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或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扶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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