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衢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在衢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支持推进下山搬迁安置新村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68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清湖街道清泉村作为我市头部个异地搬迁安置新村,由塘源口乡、张村乡、廿八都镇、保安乡、峡口镇、原双溪口乡等13个乡镇78个行政村1035户4110人组成,有113种姓氏、5个民族、9种方言。该村从2008年建村之初一个“无集体经济、无集体资产、无土地资源”的“三无”安置村,发展为如今远近闻名的“中国淘宝村”,为下山搬迁安置新村的发展提供了江山样板、江山经验。
土地资源是村庄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引导和鼓励村经济合作社或其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将离乡和兼业农户的土地承包权集中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支持村、组集中连片流转,并对实施土地流转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经营主体等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今年,我市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进行重新调整,对流转的工作经费补助也有较大幅度提高,下山搬迁安置新村可通过土地流转承包土地方式获得周边土地经营权,从而实现村庄可持续发展。
2005年我市实施下山脱贫以来,已经历下山脱贫、下山搬迁、异地搬迁3个阶段,完成搬迁农民2.7万余人。随着搬迁农户家庭成员结婚生子及二孩政策实施等多种原因,人口增长与人均住房面积矛盾不断凸显。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就做好农户住房保障问题进行研究。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制定《江山市“农民集聚”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给予分户农户公寓房安置问题将纳入该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一定区域内的生活共同体,居委会是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下山脱贫小区群众的户口性质未发生变化,目前基本以农业户口为主,由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需要许多前置条件,蕞重要的是要尊重村民的意愿,比如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当前,我市正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建设,目的是把城市社区服务、治理、保障方式向农村延伸,在不改变自治组织性质的前提下缩小城乡差距,通过加大转移支付、购买服务、奖补力度、公益创投等方式促进下山脱贫村持续发展,相信以后的保障力度还要加强,前景将更加美好。
四、将安置新村村民原户口所在地山场纳入国家公益林建设管理范围问题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取省级生态公益林扩面指标,成功获得指标后,将优先考虑把下山安置新村村民原户口所在地山场纳入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范围。
感谢你们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献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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