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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06年度建设口重点项目月度通报制度的通知
【颁布部门】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衢政办发[2006]23号
【颁布时间】2006-03-06
【实施时间】2006-03-01
【法规编号】307960什么是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06年度建设口重点项目月度通报制度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市五届政府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两会”精神,进一步加大2006年度建设口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2006年度建设口重点项目月度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府办综合二处负责汇总各责任单位报送的项目月度进展情况,并在每月5日印发月度情况通报,分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和各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其中,西区公建项目月度实施情况,由市西区管委会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理汇总后,另行单独通报。
为确保顺利完成2006年度建设口重点项目的年度计划,市政府领导将按照重点项目协调制度,针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有关突出问题和责任单位的要求,一般在接到有关单位报告后的10日内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协调解决,切实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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