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1年9月23日拟对江山市鑫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混凝土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鑫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混凝土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鑫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混凝土砖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坛石镇占塘村白石亭自然村15号
建设单位:江山市鑫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山市鑫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坛石镇占塘村白石亭自然村15号,转让原坛石水泥厂的37亩土地及厂房,厂区占地面积24583.8m2,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5298万元,对厂区进行改建,新建厂房建筑面积1502m2,并配套原料仓库、养护堆场,引进破碎机、筛分机、电磁除铁器、轮式洗砂机等建筑固废再生设备以及HQY9-15型全自动成型机等设备,利用建筑废料再生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混凝土砖,实施年产8000万块混凝土砖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0万块混凝土砖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注塑废气:仓顶呼吸孔安装除尘器将粉尘处理后排放。破碎机、筛分机在钢结构厂房密闭,集气收集后进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落料口、转运点安装环形雾化喷头进行洒水降尘。砂石料均采用料仓存储,料仓3侧密封,上料一面设置软帘,铲装时工作区域加强洒水降尘,上料斗采用密闭的皮带输送机输送石料。运输石料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进出车辆进行轮胎冲洗;洒水降尘;道路及时清扫,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
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定期外运消纳。
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性能好,噪声低的设备。主要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企业生产时生产车间关闭门窗。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经处理后其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分选废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不合格件返回破碎线处理后回收再利用,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制砖用料;沉淀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回用制砖用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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