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9日拟对中电工程浙江衢江周家乡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电工程浙江衢江周家乡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中电工程浙江衢江周家乡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中能绿电系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容量为 30MW。本项目投产后平均年上网电量3246.3万 kWh。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作为站区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变压器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电池板统一由厂家回收。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通讯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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