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柯区告字〔2023〕23号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衢州市柯城区生态工业园12号出让地块
衢州市柯城区生态工业园16号出让地块
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
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注:1、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工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第〔2023〕8号、第〔2023〕11号)。
2、出让地块“标准地”指标详见《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浙土资发〔2014〕4号)和《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浙发改投资函〔2022〕98号)。
凡通过衢州市区工业投资项目咨询服务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柯城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六、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4年1月18日前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下午16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
柯区让[2023]23号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9时整;柯区让[2023]24号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10时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⑴该地块按照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的入驻标准执行,并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地”指标要求。
⑵该地块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竣工投产、36个月内达产验收(对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另行约定开竣工和达产时间)。开工时间以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日期为准;竣工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达产时间以项目达产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⑶受让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头部年亩均税收不低于“标准地”要求的60%,第二年亩均税收不低于“标准地”要求的80%,第三年后按亩均税收不低于64万元要求执行。
⑴该地块按照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的入驻标准执行,并同时满足行业“标准地”指标要求。
⑵该地块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竣工投产、36个月内达产验收(对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另行约定开竣工和达产时间)。开工时间以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日期为准;竣工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达产时间以项目达产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⑶受让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头部年亩均税收不低于“标准地”要求的60%,第二年亩均税收不低于“标准地”要求的80%,第三年后按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要求执行。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九、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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