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高铁西站以南地块成功出让!
衢州市高铁西站以南地块成功出让!一只羊2022年08月30日 11:14[导读]衢州市高铁西站以南地块成功出让!2022年8月30日,衢州市高铁新城GT-01-10地块成功出让。经过衢州北航投数字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1、用地名称∶ 衢州市高铁新城GT-01-10地块
2、用地位置该地块位于衢州市高铁新城黄山大道以东、常山路以西、高铁西站中央通廊以南、衢县路以北
3、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66674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5953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7144平方米。规划净用地包含∶GT-01-10a地块用地面积31551平方米,GT-01-10b地块用地面积13434平方米,GT-01-10c地块用地面积14545平方米
4、用地性质∶商务金融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5、容积率1.5≤容积率≤2.24
6、建筑面积∶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89295平方米且≤133300平方米
1.衢州市高铁新城GT-01-10地块规划建设商业办公用房,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园。总用地面积66674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5953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7144平方米。规划净用地包含:GT-01-10a地块用地面积31551平方米,GT-01-10b地块用地面积13434平方米,GT-01-10c地块用地面积14545平方米。
2.出让地块内的城市道路7144平方米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无偿移交给衢州智慧新城 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单位。
3.出让地块地下空间要求,地下≥1层,鼓励地下空间互联互通。
4.出让地块内的商业办公用房自持比例及年限。地块所建商业办公用房由受让人整体自持。受让人自持的商业办公用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以房屋买卖、股权转让、投 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自项目开园运营之日起满10年,经衢州智慧新城 管理委员会考核,园区10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数字经济、航空航天、医工交叉、新材料等专新特尖高科技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及缴纳税收三项指标达到运营目标的,商业办公用房可分割销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园区10年累计缴纳税收达到目标总额130%的,商业办公用房可分割销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园区10年累计缴纳税收达到目标总额160%的,商业办公用房可分割销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0%。商业办公用房*小分割销售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
5. 出让地块买受人应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一星 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开发建设。
6.出让地块买受人应按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低层建筑除外),并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表4.0.1要求,装配式建筑评分分值不低于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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