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股份(834808):购买资产
浙江金昌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投入3.6亿元人民币(含2022年已投入的1.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重大投资的公告》),用于购买土地、生产设备及自建生产厂房等。该项目计划用时 3年,新增用地约 56亩,新建厂房4座,建设生产线条,主要生产相纸原纸系列产品和电子信息元件封装材料系列产品。
该项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投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发展需要,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1.1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项目主要是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和生产设备,用于生产相纸原纸系列产品和电子信息元件封装材料系列产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发展,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1.1之规定,遂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1、交易标的名称:土地、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类资产□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37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为土地、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让的其他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涉及审计评估。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龙游经济开发区M217-1地块,宗地面积大写捌佰捌拾捌平方米(小写888.0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捌佰捌拾捌平方米(小写888.00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仟肆佰元(小写266400.00元)。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龙游经济开发区M217-2地块,宗地面积大写壹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平方米(小写14355.0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壹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平方米(小写14355.00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万陆仟伍佰元(小写4306500.00元)。
3、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龙游经济开发区M237地块,宗地面积大写玖仟伍佰叁拾捌平方米(小写9538.0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玖仟伍佰叁拾捌平方米(小写9538.00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其他工业用地)。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陆万壹仟肆佰元(小写2861400.00元)。
4、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龙游经济开发区M228地块,宗地面积大写壹万零玖佰叁拾叁平方米(小写10933.0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壹万零玖佰叁拾叁平方米(小写10933.00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其他工业用地)。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柒万玖仟玖佰(小写3279900.00元)。
新生产设备由公司向相关设备生产厂家采买,具体以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投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发展需要,并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资产对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将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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