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超市】市区老电影院地块将于7月10日拍卖将建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市老电影院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衢州市下街以东、新桥街以北的衢州市老电影院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出让面积8722㎡,建筑面积≤9513㎡,容积率≤1.09,建筑高度一号区块建筑檐口高度≤20m,二号区块建筑檐口高度≤19.85m,起始价145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1524元/㎡。
1. 出让地块规划出让用地面积8722平方米,其中一号区块2377平方米,用途为零售商业及旅馆用地,沿街建筑除底层的房屋(不包含满足酒店服务要求的大堂)须由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购外,二层及以上的房产为商务酒店;二号区块6345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6平方米),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共停车场)。
2. 出让地块中的沿街商业建筑底层(不包含满足酒店服务要求的大堂)、公共停车场(含停车设备等)由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购,沿街商业底层建筑面积670平方米按4740元人民币/平方米回购,二号区块公共停车场按1081万元人民币整体回购。
3. 出让地块内建设的商务酒店(含底层满足酒店服务要求的大堂)须整体自持,且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4. 出让地块的二号区块公共停车场为2019年衢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受让人必须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给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衢州市老电影院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并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139万元。出让地块回购资产的建设标准、建设管理要求、公共停车场用地的立体停车设备技术要求、回购款支付方式等详见《衢州市老电影院储备土地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
6. 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9513平方米,其中一号区块≤4968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670平方米,旅馆用地建筑面积不大于4298平方米),二号区块≤4545平方米。
7.出让地块须按照相关要求配置建设公共厕位,男厕位≥2个,女厕位≥4个,并须对外开放。
8. 出让地块建设的停车位≥260个,其中一号区块≥50个,二号区块≥210个(立体停车位不得少于168个)。
9. 出让地块内建设的商务酒店(含底层满足酒店服务要求的大堂)须整体自持,且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
10.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忠烈庙前道路待全部项目建成后按标准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由其管理维护。
11.出让地块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开发建设。
12.出让地块建设项目须人防易地建设,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6%计算人防缴费面积,缴费标准为2100元/平方米。
13.受让人应当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计和报批工作,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建设周期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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