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告字[2024]38号
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衢江城区,宾港北路以西,振兴西路以南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等)
≤45米,且满足机场净空限高要求(黄海高程108米)
计容建筑面积>7200且≤8000平方米
注:拍卖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竞地价”的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
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不需要重新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证书有效期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选择公告信息/云上选地,进入衢州市衢江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拍卖时间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00;
增价幅度:增价幅度为20万元的整数或倍数。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详见《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衢江)〔2024〕49号)。《规划条件》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负责解释,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实施开发建设。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或报价前可向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详细了解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
1.本项目要求买受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外墙: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要求,外墙宜采用玻璃幕墙、新型金属型材、铝板、石材等高档饰面材料。若采用石材平均造价不低于1000元/㎡,铝板平均造价不低于900元/㎡,玻璃幕墙平均造价不低于1200元/㎡。
(2)室外景观绿化应在景观重要节点设置部分景观小品,单方综合造价不低于800元/㎡。
(四)根据《衢江区29-1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的要求:
1.土地受让人须引进专业的运营管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商和运营。自持计容建筑面积≥5600㎡,自持计容建筑面积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首次登记之日起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自持年限内,在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则的前提下,允许按层登记(酒店需整体登记,仅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自持期满后,不再办理分割登记,可以按首次登记确定的不动产单元进行销售。
项目地块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可销售部分≤2400㎡,1-2层允许按图纸审定蕞小分割单元分割办证,3层及以上楼层的蕞小分割单元≥300㎡。项目地块地下车位使用权允许按地上计容建筑销售面积同比例转让。
2.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甲方(衢江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签订《衢江区29-1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五)地块建设管理要求详见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衢江区29-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地块人防工程建设内容详见衢江区发展与改革局出具的《衢江区29-1号地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地块开发建设协议内容详见衢江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衢江区29-1号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地块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土地契税、修建性详规设计费、项目立项费等费用。
(七)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交付土地。
(八)拍卖出让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九)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四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衢州市衢江区求线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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