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水资源配置工程(衢州段)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2019〕5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1〕459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浙中水资源配置工程(衢州段)进行公示公告,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关于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本工程涉及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和龙游县。
工程取水口位于黄坛口水库,通过输水隧洞及管道向衢州市和金华市配水。拟推荐方案线km),其中干线km),主要采用隧洞及埋管型式。
工程设计年引水量5.19亿m3,其中衢州市3.75亿m3、金华市1.44亿m3。工程设计蕞大引水能力31.1m3/s,其中衢州市19.1m3/s,金华市12m3/s。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态度、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环境及生态保护、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2025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期间项目建设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估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评估主体:浙江浙中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实施主体: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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