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土拍】西区高铁新城四大安置房地块将于8月9日开拍出让面积超48万方!!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西区范围内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据悉,该地块位于西区锦西家园以南、甜爱路以东、锦西大道以西、芹江西路以北,土地面积127272㎡,其中道路9559㎡,建筑面积≤236726 m㎡ ,其中居住≤222726 ㎡商业≤10000 ㎡(含3500 ㎡的社区及村级办公场所)幼儿园≥4000㎡,容积率≤1.86,属居住、商业服务业及科教用地,起始楼面价约为1452元/㎡。
1.拍卖地块为衢州市白云街道回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建设。
住宅设计总套数为2052套,总建筑面积约341610平方米,其中:住宅设计建筑总面积约218000平方米,幼儿园设计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不小于4000平方米),商业设计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加社区及村级办公场所不大于10000平方米),社区及村级办公场所约3500平方米(不小于35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约17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7‰,其中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约760平方米,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约940平方米),设备用房约2100平方米,尾气井面积约3050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楼梯约60平方米,架空层(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100平方米。机动车位2380个车位(其中:地上90个,地下2290个),非机动车位约4157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报告为准)。
2.拍卖地块的住宅、商业(社区及村级办公场所)、幼儿园共计建筑面积约 228700平方米全部由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回购,回购单价为6500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约 148655万元(大写:壹拾肆亿捌仟陆佰伍拾伍万元整),回购房单价已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办证费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等费用。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物业用房(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地下空间(面积不少于100100平方米)、“T”字型道路(面积约9559平方米)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
3. 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衢州白云街道回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块定价回购协议》,并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1486万元和地勘报告、施工图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消防、人防设计、日照分析、预算编制、设计编制等前期文件资料涉及费用1650万元。凭回购协议、缴纳凭证与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5.拍卖地块内部T字型支路由受让人建设,道路宽约15米,道路用地面积约9559平方米。
6.拍卖地块须建设的社区及村级办公场所用房按不小于3500平方米布置在道路边,并设有单独出入口,要求集中设置,并结合物业管理用房一起布局。
7.拍卖地块的住宅部分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
姜家山兴运、大塘头片区安置房地块拍卖详情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18年8月9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姜家山兴运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一、二号、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一号3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注:拍卖出让地块柯区让(2018)6号、7号、8号规划指标分别详见衢州市规划局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规条字[2018]04号、05号、06号)
柯区让(2018)6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8年8月9日9时30分整;
柯区让(2018)7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0时整;
柯区让(2018)8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0时30分整;
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1、柯区让(2018)6号拍卖地块为姜家山兴运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建设。
①住宅设计总套数为2408 套,总建筑面积约 293118.97 ㎡,其中:住宅设计建筑总面积约280609.52 ㎡,商业设计建筑面积约4158.40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约 1211.3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891.61㎡,幼儿园6095.79 ㎡,门卫及消控室152.34㎡,地下空间2752个车位,室外停车位35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
②拍卖地块的商业(含社区用房、居家养老用房)、住宅、幼儿园,共计建筑面积约290863.71㎡全部由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回购,回购单价为6500元/㎡,总价为人民币约1890614115元,回购房单价已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办证费】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等费用。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夹层空间(面积不少于132398㎡)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
③城市道路及其他用地 6616 ㎡无偿过户给政府指定单位。
④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姜家山兴运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一号地块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并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壹仟玖佰万元和项目前期工作(地质勘查、工程设计、预算编制、房产预测绘等)涉及费用,暂定壹仟捌佰捌拾万元,蕞终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凭回购协议、缴纳凭证与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⑤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⑥拍卖地块的住宅部分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
2、柯区让(2018)7号拍卖地块为姜家山兴运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建设。
姜家山兴运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号地块
①住宅设计总套数为1524套,总建筑面积约173946.28 ㎡,其中:住宅设计建筑总面积约164016.34㎡,商业设计建筑面积约2467.32㎡,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约709.58㎡,物业管理办公用房523.60 ㎡,幼儿园6134.24㎡,门卫及消控室95.20㎡,地下空间1749 个车位,室外停车位10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
②拍卖地块的商业(含社区用房、居家养老用房)、住宅、幼儿园,共计建筑面积约 172617.90㎡全部由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回购,回购单价为6500元/㎡,总价为人民币约1122016350元,回购房单价已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办证费】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等费用。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夹层空间(面积不少于83453㎡)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
③城市道路及其他用地 4552 ㎡无偿过户给政府指定单位。
④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姜家山兴运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号地块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并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壹仟贰佰万元和项目前期工作(地质勘查、工程设计、预算编制、房产预测绘等)涉及费用,暂定壹仟壹佰伍拾万元,蕞终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凭回购协议、缴纳凭证与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⑤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⑥拍卖地块的住宅部分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
3、柯区让(2018)8号拍卖地块为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建设。
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号地块
①住宅设计总套数为2036套,总建筑面积约 259085.43㎡,其中:住宅设计建筑总面积约 229982.86㎡,商业设计建筑面积约2786.00㎡,社区、居家养老用房约11893.84 ㎡,商业菜场建筑面积约12122.21㎡,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约 1100.73 ㎡,物业管理办公用房960.86㎡,门卫及消控室 238.93㎡,地下空间2490个车位,室外停车位60个(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
②拍卖地块的商业(含社区用房、居家养老用房)、住宅,共计建筑面积约256784.91㎡全部由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回购,回购单价为6500元/㎡。总价为人民币约 1669101915 元,回购房单价已含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办证费】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等费用。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及夹层空间(面积不少于113191 ㎡)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
③城市道路及其他用地 18079 ㎡无偿过户给政府指定单位。
④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姜家山大塘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一号地块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并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壹仟陆佰万元和项目前期工作(地质勘查、工程设计、预算编制、房产预测绘等)涉及费用,暂定壹仟陆佰伍拾万元,蕞终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凭回购协议、缴纳凭证与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⑤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⑥拍卖地块的住宅部分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率不低于20%)。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行政中心10号楼(原衢州市农业大楼)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5-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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