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杜泽、云溪、大洲派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杜泽、云溪、大洲派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衢江公〔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局《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杜泽、云溪、大洲派出所建设项目受理通知书》(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杜泽、云溪、大洲派出所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杜泽、云溪、大洲三个派出所内,不新增建设用地。
本项目主要提升杜泽、云溪、大洲三个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及大院进行改建,本次改建面积约4032平方米,满足现在派出所的办案要求。
(一)杜泽派出所:本工程涉及业务技术用房及后勤保障用房,主要对办公室、宿舍楼、卫生间、公共区域、及内外墙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提升改造涉及面积约2025平方米。
(二)云溪派出所:本工程涉及业务技术用房、食堂及门卫,主要对内墙面、顶棚、厨房、及公共区域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提升改造涉及面积约981.1平方米。
(三)大洲派出所:本工程涉及业务技术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大院三部分,主要对内墙、地面、顶棚、电气及大院进行改造提升,本次提升改造涉及面积约1026.5平方米。
本项目总工期6个月,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相关程序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总概算为483.678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200万元,区财政220元,剩余63.6782万元单位自筹解决。
(一)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二)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资规、住建、水利、环保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四)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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