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关于衢州市本级创业补贴拟发放公示(2025年第二批)
根据《衢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入驻时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场租费、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且其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给予其第1年和第2年全额、第3年50%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按其员工数(含法定代表人)每人蕞高20平方米、蕞高不超过100平方米。经初审,拟对下列人员发放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7天)。
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反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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