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第JDJA01标段账户公示
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
我局于2025年2月5日收到 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第JDJA01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330国道丽水市塔下至腊口段公路改建工程(莲都段)第JDJA01标段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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